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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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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隆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5.5万载重吨船舶制造新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”


万隆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5.5万载重吨船舶制造 新建项目
(3.5万吨级船台1座,4万吨级船坞1座,4 万吨级舾装码头兼2000吨级材料码头1座)
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
 
       为规范企业环保管理、有序推进整体竣工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证变更申领工作,万隆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完成《年产 15.5 万载重吨船舶制造新建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》编制工作,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欢迎广大公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。

一、项目基础概况

本项目坐落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造船基地第七区块,为现代化中型船舶制造项目,总投资 1.0018 亿元,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 3.5 万吨级船台 1 座、4 万吨级船坞 1 座、4 万吨级舾装码头兼 2000 吨级材料码头 1 座,设计年造船总产能 15.5 万载重吨。

项目环保手续完备:2011 年 1 月取得原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环评批复(台环建〔椒〕2011〕3 号);2015 年完成 2000 吨级材料码头阶段性环保验收;2020 年完成 3.5 万吨级船台年产 7 万载重吨产能先行环保验收;2021 年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,2024 年完成换证,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26 日。

二、本次项目主要调整内容

       结合船舶市场生产需求、港口岸线最新许可要求(浙台椒海港许〔2026〕0000003 号),企业在总产能、建设地点、生产工艺、产品类型完全不变前提下,对厂区船台、码头布局及配套设施进行优化调整,核心变动如下:
  1. 船台设施优化:取消原批复 4 万吨级船坞建设,改建 3.8 万吨级船台 1 座、0.2 万吨级船台 1 座,叠加原有 3.5 万吨级船台,全厂共 3 座船台,全年造船总载重吨仍保持 15.5 万吨不变;船舶建造数量由原 4 艘 / 年调整为 7 艘 / 年,单船吨位适配市场订单需求。
  2. 舾装码头调整:原 4 万吨级综合码头调整为 2000 吨级专用舾装码头,配套 2 个停船泊位,泊位总长 200 米,岸线尺寸与原审批保持一致;仅 0.2 万吨级小船在本厂码头完成舾装,其余大型船舶舾装工序委外实施,大幅减少厂区码头涂装作业。
  3. 厂区平面重构:厂区以松浦闸分为东西两大片区,西厂区布局 3 座船台与小型涂装车间,东厂区设置数控加工、分段拼装、喷砂及大型喷漆车间;功能分区清晰,物流转运通过拖轮跨闸完成,厂区卫生防护距离维持原有标准,未新增周边环境敏感点。
  4. 生产设备优化升级
  • 拆除原船坞配套 200T 龙门吊,新增适配新建船台门座起重机;码头 40T 门机替换为 25T 门机 + 10T 塔吊组合,总吊装负荷不突破原审批限值;
  • 淘汰涂装车间柴油热风烘干设备,全部采用自然晾干工艺,彻底消除燃油废气;拆除加温、除湿配套系统;
  • 新增焊接、切割配套设备,同步配套移动式焊烟、打磨粉尘收集装置,废气治理硬件进一步升级。
  1. 原辅材料与能耗优化
  • 油漆、稀释年总消耗量小幅下降(由 243.02t 降至 240.26t),码头涂装油漆用量大幅缩减;
  • 柴油年消耗量减半,不再用于烘干工序,仅厂区场内叉车少量使用;
  • 停用乳化液,消除废乳化液危废产生;活性炭因废气处理提质需求,年消耗量由 5t 提升至 30t;钢材、水电等核心原辅材料消耗总量与环评批复完全持平。

三、环保治理措施升级情况

       本次调整同步优化全厂 “三废” 治理设施,污染防控水平优于原环评批复要求,所有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:

(一)废气治理

  1. 喷漆废气:东西厂区密闭喷漆房均采用干式过滤 + 活性炭吸附脱附 + 催化燃烧组合工艺,废气分别经 DA001、DA002 两根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,VOCs 去除效率满足地方涂装标准要求;
  2. 喷砂粉尘:2 座密闭喷砂车间配套旋风 + 滤筒二级除尘系统,废气通过 DA003、DA004 排气筒排放,粉尘去除效率 98% 以上;
  3. 无组织废气管控:船台打磨、焊接配套移动式粉尘 / 焊烟净化器;危废仓库新增密闭收集 + 活性炭吸附装置,废气经独立 DA005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;
  4. 食堂油烟配备合规净化设备,稳定达标排放;取消烘干燃油废气源。

(二)废水治理

       全厂严格落实雨污分流,建设大型初期雨水收集池与隔油沉砂处理设施;生产初期雨水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,密闭槽车转运至前所污水处理厂 5 号泵站处置,不再直排海域;设备冷却水、密闭试验水循环回用,厂区无生产废水外排,废水污染物 COD、氨氮排放总量远低于原环评控制指标。

(三)噪声管控

       全部起重、切割、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振垫、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;生产作业集中于厂区中部,避开北侧居民区;厂界东、西、南侧执行 3 类噪声标准,北侧临航道执行 4 类标准,历次监测厂界噪声全部达标。

(四)固废规范化管理

  1. 危险废物:建成总面积 72㎡防渗密闭危废仓库,分区存放废油漆桶、废活性炭、废漆渣、废过滤棉等,配套废气收集设施,全部委托光大绿保等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,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;停用乳化液后消除该类危废产出;
  2. 一般固废:设置 4 座防雨硬化固废堆场,废钢材、钢砂、焊渣统一回收综合利用,污泥、除尘灰由环卫规范清运;
  3. 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,环卫定期清运。

四、非重大变动判定结论

     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(试行)》《台州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》等文件逐项核查:
  1. 项目建设性质、选址、总生产规模、核心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;
  2. 无新增污染物种类,废气、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原环评减少,固废仅危废种类小幅补充、全部合规处置;
  3. 厂区平面调整未改变卫生防护距离,无新增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;
  4. 污染防治设施整体优化升级,未弱化环境防控能力;
  5. 无新增废水直排口、未降低排气筒高度,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保持完善。
     综合判定:本项目本次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,无需重新报批环评,本次《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》将作为企业整体竣工环保验收、排污许可变更的法定技术支撑文件。

五、环境影响总体结论

      经污染源核算、现场监测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:项目调整后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废各项污染物均可稳定满足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2146-2018)、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、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等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;粉尘、VOCs、COD、氨氮等总量控制指标均在原环评批复限值以内,对周边海域、居民区、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未加重,环境风险等级维持一般可控水平,从环境保护角度,本次项目调整方案可行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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